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安全工程师 > 法律知识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九)

快考吧  发布时间:[ 2018-09-30 09:01:11 ]   发布人:luopiaopiao   【】 点击数:

导读:

快乐考为您整理“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九)”,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

  第1题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备案。

  A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B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C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D 国家安科中心

  答案:A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2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C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3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D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4题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

  A 综合应急预案

  B 专项应急预案

  C 现场处置方案

  D 一级预案

  E 二级预案

  答案:A, B, C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5题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应当符合下列哪三方面要求()。

  A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B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C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D 预案的评审要按照法定的评审程序执行

  E 参与预案评审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选择

  答案:A, B, C

  答案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快考吧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快考吧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937751842,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