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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报考条件

快考吧  发布时间:[ 2018-09-07 14:39:35 ]   发布人:wangting   【】 点击数:

导读: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㈡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七、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其截止时间为2018年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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