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急处理办法
为及时处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试验检测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突发事件,是试验检测考试组织实施中发生的试卷失窃、试题泄密、严重扰乱考场秩序事件、严重的有组织作弊,造成考试无法正常实施、涉及人数众多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意外事故和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其它事件。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政策和问题,指导各考试承办机构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各考试承办机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各考区、考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向部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指挥调度有关部门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直接派员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开展突发事件的防患工作。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依法依规,遵循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符合试验检测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应对措施与突发事件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
(三)统一协调指挥、反应迅速灵敏、信息渠道畅通;
(四)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应试人员权益。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考务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严防涉密信息扩散,重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各考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考试承办机构要及时报告部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三)接到相关报告后,部领导小组应当立即作出明确指示,必要时,应当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突发事件处置作出决策;应当及时将有关决定通知有关考试承办机构,指导其进行处置;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处理状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评估。
(四)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影响考试实施的,经批准,可以通过适当信息渠道及时告知考生变故状况,并适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消息。
四、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一)试卷安全。
工作重点是: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失泄密,或者尽可能控制和减小国家秘密扩散范围。
试卷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启封前试卷袋密封完好,启封后发现试卷缺失;
第二种:试卷袋破损,但试卷未缺失;
第三种:试卷袋破损且试卷缺失;
第四种:试卷袋丢失。
试卷突发情况处理建议
具体情况 |
分析判断的结论 |
扩散范围 |
处理措施 |
第一种 |
确认未失窃 |
确认未扩散 |
启用考试备用卷 |
第二种 |
确认未失窃 |
确认未扩散 |
考试试卷继续投入使用 |
第三种 |
确认未失窃 |
确认未扩散 |
考试试卷继续投入使用 |
确认失窃。首先须报部并判断失窃的时间、扩散范围。 |
局部(本省) |
本省启用考试应急卷 |
|
流失全国 |
全国启用考试应急卷 |
||
第四种 |
充分证据证明未失窃 |
确认未扩散 |
考试试卷继续投入使用 |
确认失窃。首先须报部并判断失窃的时间、扩散范围。 |
局部(本省) |
本省启用考试应急卷 |
|
流失全国 |
全国启用考试应急卷 |
注:备用卷随试卷发送至考场,应急卷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如需启用考试应急卷,需联系部领导小组,有足够时间可以提前复印或照排时,在考区当地保密印制考试应急卷,考试时间不变;时间来不及时,另行确定考试时间。
发生试卷失窃、试卷封装严重损毁、试卷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后,应当保护现场,清点数目,评估后果;必须及时报告部领导小组、考区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确定试题是否扩散以及扩散范围,决定当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如期进行;应当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为破案争取时间。考试承办机构应当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共同派员到考点协助查处。
(二)考场秩序。
工作重点是:避免扰乱考场秩序的事端、争端恶化,采取果断措施,将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时化解。
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考区、考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展;考点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事态严重时,各考试承办机构必须立即向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应当报经部领导小组批准。
(三)考试纪律。
工作重点是:加强监考工作,严厉打击大规模、有组织、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作弊事件。
发生有组织作弊时,考区、考点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必须报告考区考试承办机构和同级相关部门,由考试承办机构请求公安、电信部门协助查处工作。考试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部领导小组。
(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其他意外事故。
工作重点是:根据气象等灾害预测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和大型公共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应试人员和有关人员人身安全。
考点和考场设置应当符合《考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尽可能选择安全、不易受灾的场所。考试承办机构应当提前跟踪关注有关自然灾害或者相关次生灾害预警信息,发生重大疫情或者获悉重大疫情预警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考试承办机构应当提前检查考点有关设备设施,做好应对意外事故发生的准备;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其他意外事故,应逐级上报,最大程度确保考生人身安全、试卷安全。
五、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一)信息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既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保障应试人员的知情权,又要维护试验检测考试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报批程序,严密工作纪律。
(二)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考区、考点应当及时采取封闭事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涉密信息扩散等有效措施。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要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嫌疑的,要重点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措施给予屏蔽、删除,并追查来源。
六、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理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快考吧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快考吧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937751842,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