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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快来关注!

快考吧  发布时间:[ 2018-11-16 09:12:44 ]   发布人:wangting   【】 点击数:

导读:

徐州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加快发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大力进行推进。11月13日,市人社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主要任务

  结合目前我市发展现状,我市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七项任务分别是: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建设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市人力资源配置示范区,形成辐射淮海经济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地。

  大力引进知名企业。通过地方财政贡献奖励、落户奖励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落户徐州。

  培育本土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企业。扶持发展一批“小而活”具有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本土服务企业主动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合作,扩大服务规模。

  打造服务特色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自主服务商标,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打造地方特色产业公共品牌。

  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大力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服务产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新知识、新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转化应用。

  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行业高层次人才,每年选派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内外著名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学习。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政策

  我市从资金扶持、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市场准入条件4个方面,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给予支持。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按企业当年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前三年100%、后两年 50%的奖励。

  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租用本市范围内营业用房的,从注册登记的下一年度起,给予为期3年、每年3000元的房租补助。

  对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20%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两年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各地利用空置楼宇、闲置厂房或已建成的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除享受国家、省正常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鼓励品牌建设。对获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人才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考取各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我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政策给予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紧缺人才待遇。对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先照后证”制度,允许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先注册登记,其后一年内取得所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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