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即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9月7日—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审核地点
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附楼一楼
联系电话:0715-8271716
现场确认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考生车辆停放,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三、现场审核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学历材料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材料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各类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咸宁市内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咸宁市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一般指事业单位、国企)、复印件;或人事档案已落入我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由我市人才市场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原件、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有文字明确说明人事关系在对应单位或人事档案由对应单位保管。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咸宁市内高校就读的学生(本科大三、大四,专科大三):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学生证原件。
4.在咸宁市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咸宁户口的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机打证明务必符合“证明样 例”格式; ③学生证原件
5.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 在满足上述1-3点任一的前提下还需提交 ④技术资格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醒:
1、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核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http://www.hbea.edu.cn/)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http://ntce.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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