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自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p7),公司成立、签发之日、登记之日三者是同一天
2、耕地承包经营期限:30年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4、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6个月宽限期,每次续展期限10年
5、著作权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
6、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专利1万以上100万以下,著作权50万以下
7、留置权:不能少于2个月(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8、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及文物保护、抗灾救险、军用、临时不需要办理
2、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50%,超过一年的,30%
3、施工许可证延期与中止
施工许可证 |
应3个月内开工 |
例外 (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 |
|
延期 |
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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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关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批准机关 |
时限 |
2×3个月 |
1个月 |
6个月 |
起算日 |
开工日、延期届满日 |
中止施工日 |
开工日 |
其他 |
自行废止 |
恢复报告;满1年核验 |
报告;超过6个月重新报批 |
4、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5、施工总承包注册资本金:特级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一级5000万以上, 6000万元以上
二级2000万以上, 2500万元以上
三级600万以上, 700万元以上
6、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5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7、建造师注册:核发证书后30日送国务院备案,注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延续注册,单位变更1个月内由单位办理。
8、非承包商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兼两个工程的项目经理。
1、强制招标规模标准: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总投资额3000万。
2、澄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3、自招标文件出售至停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不少于3家
4、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5、招标文件及标底:潜在投标人有异议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资格预审:有异议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8、工程肢解分包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的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9、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保证金。
10、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1、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3、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4、认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监督部门投诉
15、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觉得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1、承包人应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承包人要求复工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师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可自行开工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应当工期顺延,
6、应当在发生顺延情况14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
7、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10、工程价款应付款时间:A、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11、承包人行使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自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2、无权代理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14、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对异议期间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5、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6、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17、试用期:A、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
B、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D、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18、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
19、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A、全部丧失:1至4级,
B、大部分丧失:5至6级,
C、部分丧失:7至10级。
20、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1、借款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2、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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