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以及相关事宜,其中就包含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2021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24日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看完本篇文章后可以长按复制进入浏览器粘贴搜索)
一、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
药学类考试科目为: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
四个科目,四个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四科
根据最新《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要求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21执业药师考试
(二)、免考两科条件
1、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证书管理
考试以4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的考试科目。
以及对于上面提到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专学历的有效成绩仅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8日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
1 |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
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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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4月10日、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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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初级、中级) |
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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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护士执业资格 |
4月24日、25日、26日 |
||
5 |
会计(高级) |
5月15日 |
||
6 |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
5月15日、16日 |
||
7 |
监理工程师 |
|||
8 |
会计(初级) |
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5月22日、23日 |
||
9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
|
二级 |
5月15日、16日 |
|||
10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5月29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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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
12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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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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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6月5日、6日 |
||
15 |
经济(高级) |
6月19日 |
||
16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6月19日、20日 |
||
17 |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
|||
18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
19 |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
8月27日、28日、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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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 |
8月28日 |
||
21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9月4日、5日 |
||
22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
23 |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
|||
24 |
会计(中级) |
9月4日、5日、6日 |
||
25 |
一级建造师 |
9月11日、12日 |
||
26 |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
|||
27 |
资产评估师 |
9月19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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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执业兽医 |
9月25日 |
||
29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
30 |
出版(初级、中级) |
10月10日 |
||
31 |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
|||
32 |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
10月17日 |
||
33 |
通信(初级、中级) |
|||
34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10月16日、17日 |
||
35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
|||
36 |
拍卖师(纸笔作答) |
10月16日、17日 |
||
37 |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
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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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0月23日、24日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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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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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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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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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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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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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保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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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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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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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10月23日、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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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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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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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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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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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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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经济(初级、中级) |
10月30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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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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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注册验船师 |
10月30日、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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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
|||
49 |
导游资格 |
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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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11月6日、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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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
52 |
专利代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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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税务师 |
11月13日、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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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房地产估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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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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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拍卖师(实际操作) |
11月20日、21日 |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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