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方式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报名前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报考该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并现场缴费成功的,请到资格审核处及报名网站上进行缴费确认,未缴费确认的则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新考生: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
老考生: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增报专业: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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