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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法律责任

快考吧  发布时间:[ 2018-09-21 ]   发布人:luopiaopiao   【】 点击数: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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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

  (1)对擅自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处罚。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万以上 3 万以下罚款

  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撤销其注册、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罚款

  4)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责令限期改正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习题】(2016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应贯穿于造价工程师的整个执业过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习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学时的继续教育。

  A.48

  B.60

  C.96

  D.120

  【答案】B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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