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现将我市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核查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核查地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住建局窗口)0391-3568422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市迎宾路2592号交通运输局9楼908房间)0391-8379303
市水利局人事科(焦东南路568号市水利局二楼206房间)15713916885
现场人工核查要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携带已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请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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