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查询和下载。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进行报名。
关于报考条件中有关通过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尚未开展评估的专业、或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过评估对待。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8月6日
更多问题请观看: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快考吧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快考吧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937751842,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