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咨询工程师 > 政策规划

2019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知识点:项目法人的设立

快考吧  发布时间:[ 2018-10-23 14:39:33 ]   发布人:luopiaopiao   【】 点击数:

导读:

快乐考为您整理“2019咨询工程师《政策规划》知识点:项目法人的设立”,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

  项目法人的设立

  项目法入的设立形式

  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07年真题】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项目法人的设立形式有(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制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E.联营公司

  答案:ACD

  重点:项目法人设立的时间要求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05年真题】根据国家规定,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应在建设项目的阶段提出( )。

  A.建议书 B.可行性研究 C.设计 D.招标

  答案:B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快考吧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快考吧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937751842,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




在线咨询